美政要集体开微博 北京尴尬 (图)
成文日期:2012-05-19 20:29:14 更新日期:2012-05-19 20:29:14 点击:8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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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07/03/12 01:12:56 AM怎么就没下文了?
游客
05/20/12 10:08:00 PM正调查县委副书记一批败类的正直干部突然的被“自杀”!解析
作者:论韬 发表日期:2011-9-1
一个基本懂得刑侦常识的,看了这个图片后都知道,这种案发现场只有两种可能。绝无自杀可能!
可能(一)这个绝非第一案发现场!
理由(1)如图所示人坐直后手基本可以碰到桌沿或是桌上。做任何手部自残过程都会毫无疑问的溅到就在咫尺的办公桌上!更不用说割破喉管和气管、胸前深刺若干刀。周围墙壁和桌上绝对会有喷射出的血迹!这是毫无疑问的!
理由(2)死者安详平躺木椅上,更像是在午睡!试问如果在自己大腿上插一刀或者自己手腕上猛砍一刀,谁能如此安然的坐如泰山,更不要说死者几处是致命的伤口很深的伤!人受到很大伤害的时候 ,第一条件反射是从座位上站起来,更严重的是在地上翻滚,而不是稳如泰山的坐着!古有云:“ 关云长刮骨疗伤”说的就是英雄在这里,可以不打麻沸散忍痛泰然坐之,那么再看看这位死者,关羽的伤在他面前岂不是什么都不是???而他的安然死去岂不是要比神还要神乎其神?!
其他的疑点(1)刀是死者自己家的,但裹着纸巾!一个都有勇气自杀的人了还会在乎自己的指纹留在刀把上?难道或者弱智到以为自杀后可以血不留到自己的手上,有洁癖?死也要保持自己的洁癖???
疑点(2)人死者受巨大痛苦后,就如图所示是座在椅中,那也会双腿伸直来回蹭地挣扎至死,而不是双腿弯曲坐姿工整。
疑点(3)自杀的人会精神恍惚,更不会和别人约定和约会。而死者并约好当日下午跟表哥吃饭,情绪稳定,并且已定好周日送女儿到武汉上学,借好车辆。这是一个准备自杀的人要干的事吗???
光从这张案发现场的图就可以断定,是他杀,作案人必须两人以上。如果按第一种可能假设非第一案发现场的话,那手腕等几处的伤可能是后来所致,所以才人为的导致现场不远的地方有几处的少量血滴,其他大量血迹都是死者后来流淌下来的。
那其中就折射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假设第一种可能成立那么是谁让这帮歹徒从容不迫的在政府机关中转移尸体到这个案发现场呢。警卫的值班时间和监视设备都是为谁服务的呢???这个问题很可怕。。。再深入点,整个公安县的政府机关可以如此草率的定案,而且如此简单的刑侦现场都不明真相,那么他们又在维护谁呢?受谁的指挥呢?说句大实话!有些地区官匪商一家是事实!真不知道这公安县或者更上层的黑洞有多大呢?
可能(二)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